本文依據10月12日《天揚微課 |走出去——境外工程稅務籌劃和稅務管理》老師語音進行問題整理。登陸www.chanshizongbu.com可查看全部視頻課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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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
境外項目一般可以在所在國尋求哪些稅收優惠?
答:一些國家對于某些涉及國計民生的基建項目會給予稅收優惠;近年來,隨著我國推動“一帶一路”建設,某些由我國政府提供資金支持的項目,經過談判也可以獲得所在國稅收優惠。一般涉及的稅種包括關稅、公司所得稅,有時也涉及增值稅。關稅和公司所得稅的減免可以直接降低公司的稅負,是企業應該在合同中盡量爭取。但增值稅的減免,情況比較特殊,并不會降低企業稅負,反而會增加資金占用。
【問題2】?
境外項目利用所在國關稅優惠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答:項目所在國對于某些項目進口的物資和設備給予免關稅的優惠。要特別注意,對于免關稅的設備,一般是被定義為臨時進口。對于臨時進口的設備,一般要求項目結束后運出該國,否則就要補繳關稅。所以,建議在項目最初的稅務籌劃時,就要綜合考慮設備下場后是否可以轉運到其他國家的項目上,還要考慮轉場的運費和相關稅費。如果只考慮項目最初免關稅,但后續的處置不善,付出的代價高于最初減免的稅額,那么稅務籌劃是失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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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3】
境外項目在所在國取得所得稅優惠,在境內匯總納稅時是否可以得到抵免?
答:可以,但要注意以下幾點:1、要按照分國不分項的原則,并注意計算公式:境外所得稅稅款扣除限額=境內、境外所得按稅法計算的應納稅總額×[來源于某國(地區)的所得÷境內、境外所得總額];2、要取得所在國的完稅證明,并提交境內稅務機關;3、如果在所在國取得了所得稅減免,在境內仍要申請抵扣,這涉及稅收饒讓的問題,比一般的抵免要復雜,要預先研究兩國是否簽訂了協定,以及協定的內容。
【問題4】
中國員工在國內繳納了社會保險,在項目所在國可以免繳嗎?
答:社保問題雖然不是稅務問題,但由于與稅務問題相似,而且會影響到人工成本,一般也納入稅務籌劃的范圍。目前只有三個國家與中國簽訂有設備互免協定,德國、韓國、丹麥。除此之外,在其他國家實施項目,中方員工是不能免繳社保的。
【問題5】
中方員工在境外繳納了社保后,工作結束離境時,可以退回嗎?
答:從法律上說,外籍人員在所在國繳納了社保后,最終離境時,是可以退回部分已繳保費的,但只能退回個人繳納的部分,公司負擔的部分是不能退回的。如果公司想退回個人繳納的保費,首先要咨詢所在國的政策(各國不同),在日常的管理中要保存好繳費單據,并提前向所在國相關機構咨詢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