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票屬于犯罪
虛開票屬于犯罪
1.如果只是虛設開票人或不按規定時限提前或滯后開具日期等,雖屬違法不實開具,但仍不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定義上的虛開,對此不能以本罪論處。
2.單位犯罪,兩罰制;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3.客觀表現形式:a.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b.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c.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d.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4.善意接收,補稅不處罰;惡意接收,補稅罰款并移交公安機關。
5.善意和惡意判定標準:三個方面:貨物流向、資金流向、發票流向;三個方面必須全部一致。
6.虛開前提:確保真票、手續費低廉、認證后付款。
7.營改增應對措施:a.加強人員培訓;b.制定相關防范制度;c.定期進行檢查;
? ? 虛開增值稅發票罪:是指違反國家稅收征管和發票管理規定,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 ?接受虛開票,和虛開票一樣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