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產重組的概念
1、企業再日常經營活動以外發生的法律結構或經濟結構重大改變的交易
企業法律形式變化、再無重組、股權收購、資產收購、合并、分立
2、政策依據
將全部或者是部分實務資產以及與之關聯的債權負責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行為不征收增值稅。
二、視同銷售
實際業務就是以物易物,財務上交非貨幣性交易,稅費上交視同銷售
八類行為:共十一條
注意第三條: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到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1、第一個要點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中的視同銷售是各自獨立的
2、會計和稅法的不一致
三、對外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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