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2020.5.28
一、為什么學習民法典
婚姻法 土地法
2015年-2020年?
物權、合同、婚姻家庭、人格權、繼承、侵權責任??
重要的政治遺產,促進經濟作用
《刑法》 法,刑也,強行規范
《民法典》工具,出賣人對出賣標的物有質保責任。有瑕疵的標的物,出賣人有權減價。
不是正當防衛,侵害當事人的那一刻。
新增的規定,自助行為。情況緊急,來不及請求國家機構幫助。自助行為過度,區別 一般故意傷害拘留。過度是過失,不是故意傷人。
沒有法律意義,由法律意義的法律行為,法律行為,
了解民法的基本含義,1.從哪里來的,原產地是什么意思
2.左顧右盼,體系化的思維,是一個有機整體。立法模式是提取公因式的模式。共同的東西提取出來放在放前面。總則編就是提取共同的放在前邊,
法律行為制度,買賣,合同編的總則,
隱形的前后照應
3.結合實踐 裁判公正網
1260個條文重,36.3%原文保留,32.5%非實質性修訂,19.55%實質性修訂,11.7%新增
依法 依照法律規定 明文規定 習慣?
小概率事件
物業服務合同,準合同,電子合同的規則,預約合同 保證人 對方承擔連帶責任,一般保證。
合同變更 合同制度改變
人格權新增
居住權新增
確保有抵扣權的企業在支付含稅價款后能夠取得用于抵扣的發票。應當允許付款方在取得發票之前就合同價格所含稅額部分主張留置抗辯權。
價格調整裝置,矯正跨期合同的價格扭曲。允許稅率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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